政策主要体现为三项补贴:
一是购房补贴。高校毕业生满足一定的条件,在我市境内购房的,可获得购房补贴。标准为:硕士8万元,本科3万元,专科1万元。
二是生活补贴。标准为:硕士每人每年12000元,用人单位为我市百家优质企业倍增计划的,每人每年20000元;本科每人每年6000元;专科每人每年3600元。
三是租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2400元。
发布会直播结束,感谢收看
韶关生活成本低,希望从住房政策落实情况
提问:为什么重点从住房补贴着手
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科长唐泉涌 回答:全国各地纷纷出台人才政策,韶关也积极相应
提问:欠发达地区如何开展
回答:首先是财力大力支持,第二是制度保障,完善规范流程。三,社会的监督,通过新闻媒体对政策监督
提问:政策有什么新的突破
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郭兴华 回答:生活补贴高于省标准,生活补贴没有设年龄限制,对博士博士后的研究成果给予奖品
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实现“六个提高”:
一是提高了在站博士后补助标准。在站博士后2年最高可获得90万元生活补贴;入选“珠江人才计划”海外青年人才引进博士后资助项目的,最高可获得130万元生活补贴;同时可获得2万元医疗补助,及最高8万元培训交流补助。
二是提高了博士博士后来韶留韶待遇。出站博士后来韶留韶工作的,可获得20万元生活补贴和50万元住房补贴。年龄45岁以下的博士后,同时享受省财政资助的30万元生活补贴。入选“珠江人才计划”海外青年人才引进博士后资助项目的博士后出站后来韶留韶工作,最高可获得20万元生活补贴和110万元住房补贴。新引进到我市工作的博士,可获得10万元生活补贴和20万元住房补贴。年龄40岁以下的博士,同时享受省财政给予的20万元生活补贴。已在我市工作,新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同样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和20万元住房补贴。
三是提高了博士后、博士设站(基地)补贴标准。对新增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设站(基地)单位,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建站补贴。新建博士工作站,给予60万元建站补贴。
四是提高了人才团队资助力度。对新引进并入选省的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团队给予300万元资助。
五是提高了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奖励标准。每年对转化成效突出的、已经在韶实现年产值500万元以上,或年税收30万元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给予每个项目事后奖补50万元。
六是提高了博士和博士后人才服务水平。为博士和博士后及其配偶、子女在入学、就医、户籍、就业、社保和购房等方面开通业务办理“绿色通道”;为博士、博士后人才在韶就业创业生活提供“一站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解决其在韶工作的后顾之忧。
此外,为鼓励更多的“猎头”把目光瞄准韶关,对推荐博士、博士后到我市工作的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每成功1名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的奖励。
今天,根据发布会的安排,由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发布我市新近出台的三项人才政策。
一是《关于贯彻落实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二是《关于韶关市扶持高校毕业生在韶就业的实施意见(试行)》;
三是《关于促进技工院校毕业生留韶来韶返韶就业扩大技能人才有效供给的实施意见(试行)》。
发布会正式开始
韶关市技师学院 高级讲师:徐彪
采访学生代表
新闻发布会准备中,即将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