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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连强做行动总结,他表示今天的案件执行得都算比较顺利,今天的执行行动算是比较成功的,人大代表和媒体到场监督执行行动,这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这也让人民群众了解到了法院的执行决心。
省人大代表陈光顺表示,现在是文明和谐法治社会,今天整个执法过程都很文明。他还表示未来还会尽力参与到这种执行工作当中,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招商银行代表人表示:今天成功领到390几万款项,感谢长乐法院的支持,感谢长乐法院法官的认真负责。
今天总共发放603万元执行案款,长乐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李立部介绍到:这起案件的申请人刘某俤与被执行人杨某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于2016年诉保查封了被执行人的房产位于福州市台江区宇洋中央金座写字楼15层06单元,2018年10月14日已6030000元最高价网络拍卖成交。现针对各债权人进行分配和放款。其中抵押权人招商银行分得3599767元,案件申请人刘嫩俤分得995327元,福州中院另案华夏银行参与分配得540672元,台江法院林作兴参与分配分得71580元,仓山法院刘代建分得798454元。
现在要进行今天的最后一项行动:执行款集中发放。
另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表示自己现在遇到很多困难,暂时还不了款。被执行人现场打电话给申请人确认是否可以再缓几天还款。
到达调解室,法院对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进行调节。黄局长告知被执行人,担保人也要履行相同的还款义务。该被执行人是这起案件的担保人,也是主债务人的舅舅,被执行人表示自己是会履行义务的。
现在返回法院,刚才两组执行队伍拘留到的人员都已经到达法院。
黄局长表示目前第二起腾房案件的老人情绪已经稳定下来了,黄局长还介绍到,像这样的老人、小孩妨碍执行的现象是比较常见的,老人会为了照顾自己的子女,从而产生抵触的情绪。
经过反复查找,目前成功找到一位被执行人,该位被执行人似乎对拘留表示不知情,法警将其拘留到法院。
已经进入被执行人工作的加工厂,目前正在查找被执行人。
现在已经到达案件四的执行现场,被执行人工作地点在鹤上镇钢贸城,拒不配合执行。
连强院长介绍到,现在法院主要通过信息化建设来化解执行难度。
黄局长介绍下一案件:申请执行人蒋某基与被执行人张某章、刘某卿、陈某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案的被执行人做钢材加工,但是没有具体资金的收入,也没有到法院申报财产。黄局长还向我们介绍到,现在通讯发达,都可以找到被执行人的联系方式,但很多时候是,前几次电话还可以打通,后续就联系不上了。
12.3 第二起腾房案
现在直播组前往案件四的执行现场。黄局长介绍到,目前另外一组执行队伍拘留到一个人,另外一个人正在拘留中。今天的第二起腾房案件现在有一位老人前来哭闹,阻碍执行工作,腾房现场情况比较复杂。
进入交付房产内,可以看到屋内已经腾空,只有一些零碎垃圾留在地上。法官带买受人看房屋情况,向买受人交付材料,买受人签写确认书。
已经到达第三起案件被执行人的房屋楼下,法官向我们的镜头介绍本案的相关材料。
长乐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陈盾介绍到,现在即将去往交付现场。本案被执行人房产较多,今天要去交付的房产是法院执行到位的第一套房产。
长乐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执行局局长黄武介绍到,2013年3月至2014年5月间,被告人陈某华以月利率1.5%-2%不等的借款为由,通过亲友间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先后向王某诚、王某仙、王某琴等35人非法吸收款项人民币1743万元,借款给杨某贵(另案处理)及其所经营的福建漳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后因杨某贵携款潜逃,致使上述钱款无法追回。被执行人陈某华追缴违法所得一案,法院对陈某华名下的长乐市吴航街道兴贤路12号3-401单元的房产进行依法拍卖,目前房屋已经全部腾空,其名下房产于2018年11月13日以2020000元拍出,买受人于11月23日付清款项,拟将上述房屋进行现场交付。
连强院长介绍到,第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虽然不愿意腾房,但还是很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第二起腾房案件的老人目前已经回到家里,法院的人员已经去给老人做思想工作了。
现场腾房工作仍在有序进行,现在我们将前往下一案件现场。
陈法官谈到,法院之前来过该房屋,遇见了被执行人的配偶,但是其也是及其地不配合,还向法院要求各种赔偿。
法院后续将会把腾空的房子进行挂网拍卖,另外,法院之前一二再再而三的告知以及张贴腾迁通告,但是被执行人完全不配合。拍卖后的金额会留八年左右给被执行人过渡,以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现场腾房工作正在进行,屋内可移动的物品都会全部腾迁。
开锁成功,法官法警进入屋内,可以看到,屋内非常杂乱,显然可以看出来被执行人家里有多人居住,法官表示昨晚法院有派人有前来查看,屋里还有人在,房间属于灯火通明的状态,但是今天没有人在家。法官表示现场会做一个搜查和腾空,另外法院已经为其在别处另外租赁了一套面积相当的房屋,供其居住。
该案件被执行人是一位基督教徒,房屋门口还贴着宗教的标志。法官敲门确认没人在家,现场宣读搜查令,开锁师傅开始开锁工作。
长乐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陈盾介绍这起案件的基本情况: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2015年4月左右,黄某坦由于急需用钱,遂向陈某珠借款,因双方是经人介绍的朋友关系,陈某珠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分多次共计向黄某坦汇款43万余元。但借款到期后黄某坦却一直推脱拒绝还款。被执行人黄某坦长期外出、去向不明,通过福建法院司法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车辆、工商登记、证券等财产,未发现有可控信息。执行中,本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黄某坦名下位于长乐市吴航街道南山御景12-302号的房屋并完成评估,评估价是200余万元。
现在前往第二个执行现场,第二个案件和第一个案件在同一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