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直播到此结束,感谢大家的观看!欢迎大家明天继续收看《亮剑八闽 暖冬行动——院长带队执行攻坚》系列直播的其他精彩内容。
《亮剑八闽 暖冬行动——院长带队攻坚执行难》直播活动第5期:平和县人民法院的执行直播到这里就快要结束了,通过了今天的直播活动我相信不仅仅是我,收看直播的您也感受到了执行不仅有力度和威慑力,同样也有体现司法温暖的一面。那么建设法治中国,需要我们每个人不断的努力。
在切实解决执行难的举措和安排方面,周副院长提到了以下几点:一是要重点要解决案多人少问题,推进执行分段集约,优化执行资源配置;二是要因地制宜,结合平和山区县山高路远实际,下沉力量,开展集中驻点执行,利用早晚被执行人在家时突击执行;三是要继续抓好涉民生、金融、企业等专项执行行动,护民生、防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四是要严抓队伍规范执行,文明执法,积极主动作为,提升执行质量,提升群众对执行司法的获得感、满意度。
周副院长指出,共出动执行人员、司法法警及工作人员20名、车辆5部,在不到2小时的执行直播行动中,成功查封房产1栋,拘留被执行人2个,扣押车辆1部,促成和解1件,有力维护了当事人胜诉权益、树立了司法权威,营造了“强制执行”的良好氛围。
现在,平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周德生正在为大家作本次执行行动的总结。周副院长表示本次执行行动通过前期周密部署和充分准备,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网民的全程见证监督下,在执行干警共同努力下,此次执行行动达到了预期目标。
何法官指出,由于被执行人张某明未向法院提交财产申报表,也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1条规定,所以在今天的行动中,平和法院对被执行人张某明采取了司法拘留十五日的措施。
何法官表示,目前,平和法院依法将三个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消费。经平和法院组织调解,被执行人杨某德已与申请人达成履行和解协议并当场依协议履行完毕,故申请人向平和法院申请撤回对被执行人杨某德的执行申请。目前案件的案款已经履行了19万元。
平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经办人何景景介绍,目前正在执行的案款执行标的为620000元人民币及相应利息。经传唤,被执行人张某明、杨某德到庭,被执行人林某生未到庭。平和法院随即联系申请人,通知他缴纳相关公告费用,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向被执行人林革生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今天和我们直播的行动同时进行的还有另外一个工作小组的行动,现在我们一起来看看执行的情况!
此外,被执行人表示之后每个月也会尽量偿还3500元的款项,其态度还是比较配合的,申请人也表示同意该协商结果。
目前,陈法官正在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被执行人表示他今天已经筹到了7000元来进行款项的偿还,等到手头的柚子卖掉后也会再把到手的款项拿来偿还。如果柚子能够卖超过20000元,将会偿还申请人40000元的案款,若没有超过,则也会先偿还35000元的案款。
陈法官表示,本案中被执行人的父亲及母亲为案款的借款担保人,所以也承担着连带责任。目前案款已经是执行了三万多元,是从被执行人父亲的退休金中每月扣划部分进行偿还,其母亲没有工作及收入来源。
现在我们已经回到了平和法院的院内,我们将随同执行队伍一起看看现场的调解情况~
陈法官指出,平和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卢某辉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材料,责令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调解被执行人卢某辉每个月还款2500元,却仍不能按期履行。今天的执行行动中,申请人及被执行人双方也将来到法院的调解室进行下一步的调解。
陈毅林法官正在为我们介绍即将前往的案件。他表示,本案为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卢某辉以发展蜜柚及买房屋为由,多次向申请人借款共计人民币267000元,但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
大家都知道,法院平时工作任务繁忙,对此,朱伟才副局长告诉我们,平和法院采取了整合力量,推进分段集约改革的措施,来提高执行的效率,也使执行的效果大大的提升。
朱副局长表示,今天执行队伍将先把车辆开回法院,后进行下一步的处理。该车辆拍卖抵扣案款后,还有八万多元的案款将要进行执行,法院也会继续对申请人的财产进行查找,直至彻底执行完毕。
目前我们已经到达车辆查扣的现场,我们看到,该车辆的整体状态还是比较新的,据了解,其车辆目前还是处于按揭还款的阶段。
朱副局长表示,现因被执行人仍未按约履行,申请人要求对该车辆进行拍卖抵债。故在本次执行活动,平和法院将依法对该车辆进行扣押,进一步将依法进行拍卖。
朱副局长表示,此后,曾某珠仍未在指定的期限内将该车辆移交平和法院保管。期间经双方当事人多次协商,因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曾某珠分期限期履行,平和法院于2019年2月15日裁定本案终结执行。
朱副局长指出,平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经查被执行人曾某珠名下有一辆福克斯牌汽车。平和法院于2018年8月21日查封了该车辆,并向被执行人曾某珠送达了强制保管产权证照通知书,拟对该车进行拍卖,所得价款用于支付被执行人尚欠申请执行人债务。
朱伟才副局长正在为我们介绍接下来执行的案件情况。他表示,本案为一起家庭纠纷案,经平和法院审理后,判决确定被执行人曾某珠应支付申请人共同财产折价款150000元。判决生效后,曾某珠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人向平和法院申请执行。
蔡法官表示,如果被执行人确实能够做到他刚刚承诺的那样,回到本地后及时找申请人协商还款,那么法院也会配合协调工作,否则将会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
现在蔡法官正在电联被执行人,被执行人表示他现在不在本地,正在重庆打工,如果他有回来的话,也会主动前往法院同申请人进行还款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