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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法官表示,一位被执行人在被拘传后,被执行人现场主动履行,还清全部欠款,目前正在进行款项交接。
李院长表示,今天的执行行动取得较好的效果,彰显华安县执行声威,彰显华安法院执行威信。华安法院将继续打击规避抗拒执行的行为,继续向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李院长总结本次执行工作,专项行动出动干警40人、7部车,拘传6人、拘留4人,有两人在据传后就立即执行了款项,并且对一处房屋和车辆进行了评估。在执行中体现了司法的温暖,发放司法救助金。
漳州市华安县政协委员黄耀明表示,法院的同志很辛苦,他们的工作还是比较细致的。从执行的过程来看,法院的工作人员投入了非常大的精力,既要考虑执行措施,也考虑到善后工作,可见做执行案件的不易,因为很多案件的被执行人包括他的家属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这就需要执行人员在这个过程中攻坚克难,迎难而上。
漳州市华安县人大代表陈燕慧表示,通过全程参与法院的执行活动,体会到“执行难,难执行”这句话的含义,在解决执行难工作中,华安法院措施多、力度大,执行成效明显,实实在在将纸上权利变成真金白银,为华安法院的执行工作点赞。
林局长介绍,司法救助款项的分配是根据各个案件的数额大小,经过合议庭合议并审批,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配。
林局长介绍,这是华安法院今年组织的第3次司法救助款的发放,后续还将有十几万的司法救助款项将会后续发放,能适当缓解申请人的燃眉之急。林局长介绍,申请司法救助主要是需要符合经济困难且申请人的案件属于涉民生条件。
林法官表示,本案中,经查询,被执行人李某无供执行财产,其应承担的护理费92908.8元暂未执行到位,申请人因提供劳务受害致截瘫,系低保对象,其妻子需照顾申请执行人及年幼的女儿,家庭经济极为困难。林法官表示,在这个案件中考虑到申请人经济困难,因此申请了一笔3万元的司法救助款,保障申请人的权益。同时,申请代理人表示,案件执行到现在经过了一个月的时间。司法救助极大缓解了申请人的生活困境,保护申请人权益。
林法官回忆,被执行人李某应赔偿申请人护理费92908.8元,林某应赔偿刘汉勇护理费23227.2元,蒋某对林某上述应负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法院于2019年7月4日对其中三位被执行人各拘留15日(因被执行人李某系残疾人,无法采取拘留措施),法院于2019年10月23日对查询到的被执行人蒋某的银行存款23714.2元(其中含执行费239元)强制划拨。
林法官介绍,现在在进行的案件是涉及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案件,2012年,被执行人蒋某在华安县某村建造房屋,将房屋施工工程承包给没有建设施工资质的林某,林某在施工过程中向李某租用建筑模板,模板进场是由蒋某负责搬运完成。2012年农历12月份,林某在施工完成后叫人将建筑模板拆除。李某通过辗转介绍,叫来申请人参与搬运。2013年2月25日,申请人等4人到被执行人蒋某新建的房屋搬运模板,搬运中,申请人所站的二楼栏杆断裂,申请人与断裂的栏杆一起坠落到一楼地面导致八级伤残。
现在正在进行下一个标的款的发放。法官组织标的款发放,将标的款与司法救助款以转账的方式转给申请人。
申请人回忆,从申请到现在拿到这笔款项经过了一个月。在案件中,申请人得到了法院的充分帮助,拿回款项很开心,很感谢法院。
申请人签相关材料,院长将支票牌交给申请人。相关材料签署完毕后,申请人将制作的锦旗送给院长。
李法官表示,案件标的额为申请人已付的款项及利息和违约金共计476011元。法院于2019年10月10日立案执行,于2019年10月13日送达执行通知书给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扔拒不履行,法院立即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476011元,并定于2019年11月20日发放该执行标的款。
接下来将前往标的款发放现场。华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李志评介绍,申请人购买了华安县一店面,总金额424827.48元,申请人已完全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但被执行公司未能按时交付符合条件的房屋,且实际面积比合同中的面积误差4.76,按照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有权退房。
胡专委介绍,第二起案件是涉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名下有一套位于华安县某地的房屋。被执行人应支付申请人代其偿还的屋的银行按揭贷款194615.98元,但未还。法院对被执行人名下房屋的查封,被执行人为防止房屋被法院拍卖,将已查封的房屋转卖掉,且未将专卖款用以偿还债务。
胡专委表示,经调查,自采取强制措施后,被执行人名下账户有15万元的出入账流水信息。并且于2018年2月有获得政府禁养区猪舍拆除补贴57000元。被执行人并没有将以上收入用于偿还本案尚欠的债务,而是挪作它用。故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执行过程中,认罪态度好,且自觉履行,因此判决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
胡专委介绍,刚刚开庭的第一起案件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长期向申请人购买牛蛙饲料,共欠饲料款 149059元。2016年5月26日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但被执行人扔拒不还款。
两起拒执罪案件第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第二起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华安县人民法院审判专职委员会委员胡国标解释,这是从被告人(被执行人)的犯罪行为和对申请人的损害情况来定的。
林局长介绍,让拘传到的被执行人旁听拒执罪庭审对被执行人起到警示作用。
案件庭审现场,对被执行人进行了当场判决,被执行人(被告)犯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判处被执行人(被告)有期徒刑1年。
第二起案件的庭审开庭,被执行人向法院提供新的证据材料。
林局长介绍,让拘传到的被执行人旁听拒执罪庭审对案件的执行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林局长回忆,2019年,华安法院以涉嫌拒执罪移送立案侦查6件8人,判决2件2人。法院移送拒执的前期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
庭审室内正在进行第一起案件的庭审,今天拘留的被执行人在旁听。
接下来将前往庭审室观看两起案件的庭审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