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的成立,从诉前矛盾的化解到诉中快速地调处机制,大幅度提升了金融案件的审判、执行流程的平均效率,有效破解金融司法服务的难点、痛点,希望在未来,这个具有厦门特色的金融司法协同工作平台不断发展壮大,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更高效的司法服务。今天的直播就到这,我们下期再见。
在本期直播的最后,我们的刘法官告诉我们,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将继续发挥他们的优势,第一,继续做好金融案件的司法审判和保障工作,第二,继续做好与相关金融机构的联通和互动工作,加大诉源治理工作力度。第三,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提供更好的金融司法服务,加强金融风险的研控,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
“初心筑青春 奋斗担使命”,青年司法工作者是人民司法事业薪火相传的重要接力人,希望他们不负时代、把握机遇,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过程中施展自己的才华。
通过刚刚对我们调解员的采访,我相信现场收看我们直播间的观众朋友都对我们中心的调解员调解能力刮目相看,那么现在我们就进入一段关于宣传片,希望通过这段宣传片能让观众朋友更好的了解一下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里这支年轻朝气的青年司法队伍。
一些拒不腾房拍卖的被执行人,若对其强制腾房,可能会引发一些肢体冲突或发生突发情况,现场不好控制,而且所需人力物力较大。现在中心通过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罪的方式,通过刑事手段来倒逼其履行义务。在可能面临的牢狱之灾面前,许多被执行人都一改往日的老赖嘴脸,迅速转变态度,开始配合执行。
在这些执行措施中,陈法官指出不同案件要采取不同的执行措施。比如限高、失信,经常能取得不错的效果。纳入限高后,被执行人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会受到一定限制,纳入失信后,影响更大。至于其他措施,如果单单从效果上来说,肯定是措施越严厉,威慑力越强,但采取措施也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以。
陈法官介绍,目前中心执行工作主要通过三套网络查询系统对财产进行查询、冻结、扣划措施等,还有对车辆等动产进行扣押,对房屋等不动产进行查封,同时对被执行人采取限高措施。若有不动产需要处置的,可能会动用强制腾房等措施,后续再对房屋进行评估、拍卖等。
陈法官表示,其实执行中最广泛存在的问题并不是被执行人有财产查找不到,而是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像这种情况在执行中其实非常普遍。在法院穷尽执行手段后,被执行人名下确实查无财产又下落不明的,这属于“执行不能”的情况,这样的案件中心只能先“终本”,也就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在借款的时候,大家要注意得想到最差得结果,采取诉讼保全得方式,为自己留条后路哦~说到查找财产的问题,像今天这起金融案件的情况,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查无财产,这种情况如何处理呢?让陈法官为我们解答一下吧~
陈法官告诉我们,虽然查控方法在进步,但老赖躲避执行的方法也是层出不穷。有些甚至在案件起诉前就早早转移财产。所以,在此也提醒广大的债权人,尽可能多地采取诉讼保全的方式,在诉讼时就要考虑到将来的执行问题,这样执行中才能尽可能地实现债权。
其次,“找物”就是要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现在中心有三套查询系统,分别是最高院的总对总查控系统、福建高院的点对点查控系统和厦门中院的二期查控系统。三套查控系统查询的范围很广,包括存款、不动产、车辆、船舶、工商股权、证券、京东、财付通、支付宝、厦门的住房公积金等方方面面。都可以通过网络查控查询到。借助科技的力量和多部门之间的协作联动,现在的财产查询手段与几年前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实现了质的飞跃。
对于执行工作种经常会遇到哪些执行难点,陈法官表示,执行工作概括起来,最重要的就是“查人找物”。首先,“查人”就是要找到被执行人的下落,才有办法进一步采取措施。但现在往往很多被执行人欠债后换手机号码、换居住地址,导致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完全联系不上。
陈法官指出,这些流程节点的运转效率都比繁简分流前大大提升。也正是通过这样的方式,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才能在案件每日大量涌入的情况下,保持团队的高效运转,保持案件的高效消化,不让案件积压。
陈法官表示,中心主要通过建立“繁简分流”机制,实现简单案件快速办理,复杂案件精细办理。简单案件,例如不涉及财产拍卖的案件,中心用最快的速度实现案件的流转、办结。复杂案件,例如有财产需要处置拍卖的,前端的金融简执团队在做好前期送达、查控等环节后,一个月左右即可流转到金融处置团队进行专门的财产处置拍卖工作。
金融执行案件所面临了两大挑战,那么厦门金融执行团队是如何应对的?看看陈法官怎么说的~
二是需要处置财产的案件较多。例如涉及房屋、土地、车辆等财产处置的案件,比其他类型的执行案件多。如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很多时候会有抵押物,进入执行阶段后就涉及到抵押权的行使,也就是对抵押财产的拍卖。而财产的拍卖、变卖等流程复杂,耗时长,这对执行工作也是一个极大的考验。
刚刚陈法官表示,这种金融执行案件与其他执行案件相比,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一是案件量特别大。中心成立以来,整个厦门地区的金融执行案件都集中在中心受理。这些案件既包括在中心诉讼生效的案件,也包括此前在各基层法院、中院诉讼生效但尚未申请执行的金融案件。如何充分用好现有资源,加快案件流转速度,这是中心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调解员指出,今天的调解过程中被执行人希望执行人可以减免利息,但是执行人不接受,执行人表示会给当事人两个月的时间进行凑款,如果当事人两个月内不能偿还,将采取强制措施。
调解员表示,接到案件后中心在系统上会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当查到其名下有财产立即对财产进行扣划查封。今天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对自己的权益比较重视,不会对自己的权益进行割舍,所以中心后续会找到一个合适的方式让双方当事人能够接受。
从镜头中可以看到看到关于第三起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调解似乎是已经告一段落了,那么我们现在来连线我们的调解员,了解一下目前的调解进度以及调解的结果。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能够优质高效地化解各类已进入执行阶段的纠纷。中心致力于在执行过程中为当事人提供更全面、更便捷的矛盾纠纷化解渠道。在采取进一步强制措施前,中心对于能够联系上的被执行人,都会对双方当事人先行调解,希望通过双方的调和、让步,促进案件高效执行。
二是对于积极履行的行为给予肯定。依法对其发放结案通知书并及时解除强制措施,形成“诚信履行、积极履行”的良好氛围。
那么诉源治理在执行工作中有什么表现呢?陈法官对此进行了解答,首先这起案件进入到执行阶段,其实已经是到了纠纷的后端了。“诉源治理”在执行中可以有几个着力点,一是通过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不仅有利于个案执行,同时也提升执行威慑力,引导社会风气,从源头上减少失信现象。
陈法官表示,主债人没有能力偿还就由担保人代为偿还,所以如果遇到有人找你担保借款,一定要多留个心眼,要考虑清楚自己是否有能力能够承担,不要等到被告知要追偿连带责任的时候,才来后悔。
欢迎回到演播厅。针对这起金融调解案件,我们也特别邀请到了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执行团队负责人陈晓龙,作客我们的演播室,现在由陈法官为我们介绍在给人担保这件事上,我们的老百姓到底要怎么做才能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