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利剑——交叉执行攻坚”专项行动第3场直播到这里就结束了,霞浦法县人民法院的进一步发挥“交叉执行”效能,化解执行“骨头案”,努力将人民群众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今天现场情况就是这样,大家可以继续关注网易福建“闽东利剑—交叉执行攻坚”专项行动系列直播。
“近年来,霞浦法院在执行工作中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强化执行力度,取得不错的成绩。”政协委员许培兵表示,希望霞浦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继续加强执行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提高执行效率和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在采访中,人大代表陈洪表示,今天,霞浦法院通过网络直播方式,将执行行动的全过程呈现在广大网友面前,这不仅是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一次全面展示,更是对司法透明、公正、高效的一次生动诠释。本次交叉执行行动,让我感到了执行工作的艰辛,但也看到了执行干警不辱使命、迎难向上的精神,执行举措高效有力,执行态度文明善意,展示了执行震慑力,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下一步,霞浦法院将坚持能动司法理念,不断深化执行举措,强化执行工作能力,进一步发挥“交叉执行”效能,化解执行“骨头案”,努力将人民群众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吴院长表示,本次行动共出动执行干警20人,警车6辆,对案涉房产进行查封处置、对被执行人依法拘传,各项环节进展顺利,达到了预期目的。
集中执行现场部分已经结束了,接下来,将由霞浦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杰对这次的集中执行行动做总结讲话。
法院交叉执行如何提高执行效率和效果,钟局长表示,首先要强化组织领导,要作为一把手工程,由院长担任组长,这项工作要由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推进,要确定交叉执行联络员,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其次要强化协调会商,法院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交叉执行工作,争取党委政府理解支持,同时,法院系统要“一盘棋”,上下级法院、交叉执行法院间开展经常交流,畅通沟通渠道,及时会商解决交叉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另一方面当事人对交叉执行工作理解不到位,有些承办人事前没有和当事人沟通,没有做好法律释明,造成当事人对交叉执行工作的误解,以为我们在推诿。因此,要求承办人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告知当事人我们为什么要把案件交叉出去,交叉出去后对案件执行有什么好处,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
法院交叉执行在实际操作中面临哪些困难和挑战,钟局长介绍,上级法院对交叉执行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法院在实际操作中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方面在主观意识方面,不能把交叉执行作为甩包袱、推卸责任的工具。如果将一些耗时耗力的案件,以交叉执行的名义,推给其他法院,将会导致接收移送执行案件的法院在熟悉案情、清查财产等方面付出过多的时间和人力成本,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因此,要加大对交叉案件的协调,移出法院要对案件进行严格筛查,事先要将案件情况与接收法院进行沟通,再报请上级法院确定,要综合考虑法院的实际办案资源和案件的实际情况,否则会影响执行的效率。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特别是执行重大敏感案件的时候,是需要上级法院的指导和帮助的,有些案件作为基层法院是很难执行,这时候,上级法院通过协同执行和提级执行,就能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促成执行积案、难案的化解,从而破解执行难,实现公平正义。
钟局长表示,“作为执行局局长,我的办公电话是对外公开的,我每天都会接到很多当事人的电话,有的是向我反映情况,有的就是向我投诉承办人在执行过程中的不作为,有些人对法院执行员的工作方式方法、态度不满意,还直接提出要求更换承办人,那么实行交叉执行,一些案件通过内部交叉,就能很好的杜绝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消极执行等问题。”
交叉执行对于案件的执行有哪些帮助?霞浦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钟凌云表示,交叉执行是法院践行能动司法理念的一项重要举措,面对新时代人民群众对解决执行难的司法需求,交叉执行可谓是一剂良药。
全体人员抵达现场后,但遗憾的是并未发现被执行人的踪迹。孙舒表示,法院将加大布控力度,争取与公安、铁路等部门等多方联动,与其居住地所在的村(社区)紧密联系,通过其亲友、申请执行人等寻找线索,通过发布悬赏公告、发布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令等,发动更多的社会力量支持配合法院寻找被执行人。
如果被执行人被拘留后,依旧不履行还款义务,孙舒表示,法院将进一步查控其可供处置的财产,深入调查其是否存在抗拒执行的行为。如构成犯罪的,法院将及时收集证据,并移送公安机关,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拘留时间,孙舒表示,一般是15天,如果在拘留期间,被执行人提前还款或取得申请人同意的担保,法院会提前释放被执行人。
如果被执行人在被拘留前表示愿意还款,需要有实际的还款行为。但是如果申请人同意和解,法院会本着消除矛盾的办案原则,一般会同意暂缓实施拘留措施。
在谈及法院拘留被执行人的流程时,孙舒解释,法院一般会先发送执行通知书,限被执行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同时冻结其银行账户和包括微信支付宝等在内的资金虚拟账户,并发送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有时候还会对被执行人进行罚款,在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时,将对其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
孙舒介绍,被执行人陈某还款态度消极,对于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没有正确的认识,经多次沟通,未能积极履行义务。
“这是一起涉及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应赔偿申请人157602元,但被执行人仅在申请人住院期间垫付了22000元。”霞浦县人民法院执行员孙舒介绍,该案件立案执行后,法院经过多轮网络查控及线下调查,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多次尝试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没有取得实际效果。
接下来,让我们前往下一个执行现场。
关于法院如何进一步加强对被执行人的追踪和监管,以督促他们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陈助理表示,首先,法院通过不定期对被执行人的账户进行查询,及时对被执行人新开立的账户进行冻结;其次,是通过运营商的协查,继续查找被执行人的电话号码;最后,法院将加强与公安的联动,充分发挥公安的力量,共同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
全体人员抵达现场,但未发现被执行人的身影。后续,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案件执行后,申请人如何更快地实现自己的合法债权?陈助理建议,申请人可以积极向承办法官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以便于承办人核实处置财产,实现变现。
哪些情形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陈助理介绍,例如存在大额交易往来、消费支出等情况,却不用于还款所需,或者恶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行为等。
陈助理表示,经过线上调查,目前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线索,被执行人经营着一家素食餐饮店。“我们拟前往实际位置开展线下调查工作。”